广 东 省 陆 河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8)汕河法技鉴字第10号
陆河县东坑烟花爆竹厂:
关于申请人汕尾市仁泰资产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评估被执行人陆河县东坑烟花爆竹厂名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一案,本院已于2018年9月20日通过摇珠选定深圳市龙房地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案的评估机构。因无法以其他法定方式向你送达文书,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到陆河县人民法院司法委托管理办公室领取(2018)汕河法技鉴字第10号之一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